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含当天),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惠州购房入户政策,即2016年11月21日后取消了购房落政策,在2016年11月21日之前购买的商品房可以直接购房落户,在此之后购买的则不能直接购房落户,必须满足其他落户条件。
如果你不满足惠州购房入户政策,可以了解一下惠州人才落户政策,需要学历或技能类职业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