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
划重点:
《意见》要求
一直以来,军队对军属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
1.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和养老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针对一般地区部队,随军未就业补贴,从原先的每人每月1100元,调整为140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原先的3000元调整为4000元。
2. 2021年1月1日开始,部队对军人结婚年龄作出调整:
“军队人员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 2022年1月1日开始,《军人及军队相关人员医疗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正式施行。符合条件的军人配偶,可享受免费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