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惠州人才引进政策
(1)申请人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入户惠州。
(2)中级以上职称,一年以上劳动合同,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申请人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可以申请入户惠州。中级职称,优选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注意:惠城街道地区人才引进入户需要上门核查申请人与引进单位的劳动关系,在提交落户材料的过程中,另外需要提交个人的征信报告和个人工资流水。
2023年惠州引进人才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相应学历或一定技能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技能型人才包括:
1、经地级以上市相关部门认证的中级技能型以上人才,45岁以内。(中级职称);
2、本地区经济发展特别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专业技术人才。(紧缺性技能类职业资格证)
(1)应届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暂缓就业)高校毕业生
(2)往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市直属或惠城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合法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非全日制本科,首选深圳大学专升本
二、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的引进人才迁移准入条件参照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的政策执行。
2、往届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学历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辖县内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年龄45周岁以内。
2023年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引进人才落户条件
2、往届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人员(普通全日制大专和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教育本科学历的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和技能型人才,已与引进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引进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符合引进条件的上述人才及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引进的其他高级人才,经相关部门核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在惠城区设街道办事处地区(包括桥东街道、桥西街道、江南街道、江北街道、龙丰街道、河南岸街道、水口街道、小金口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的人员。
在马安镇、横沥镇、三栋镇、汝湖镇和芦洲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在惠东县、博罗县和龙门县3个市辖县的乡镇(街道)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已在公安机关办理了居住登记的人员。
在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和仲恺高新区3个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居住满2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2年或以上),且连续合法稳定就业满2年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人员。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夫妻投靠的,以配偶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父(母)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已婚子女投靠父(母)的,以父(母)身边无子女并与父(母)共同居住生活、照顾父(母)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3. 父(母)投靠子女的,以子女有本市居民常住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并与子女共同生活为条件,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2016〕169号)出台之前,在我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已办理房产证、不动产权证、银行按揭购房凭证的,本人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以申请迁入居住地常住户口。
值得注意的是,在2016年11月21日以后的购房者,不可办理购房入户。
也就是说惠州自2016年11月21日已取消了购房入户。
经公招、公选或经省、市、县(区)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录(聘)用、调任、转任、调动到本市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工作人员,其本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可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嵌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驻惠部队军官、文职干部、士官,符合部队有关随军条件规定的,经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其配偶、未婚子女可申请随军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2. 符合安置规定并安置在本市(县、区)的部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复员退伍军人,其本人及配偶、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3.国家、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的其他人员,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原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有合法稳定住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1.军人退出现役回原籍
2.到外地就读大中专、技工学校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
3.刑满释放人员回原籍
4.非定居国(境)外且已被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后申请回原籍定居
惠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招收的属于全日制教育的非本市户籍的学生,入学时可迁入就读学校集体户口除毕业、退学等原因外,不可市内迁移。
户口在城镇的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村小组有合法稳定住所,长期实际居住生活在农村地区的(公务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除外),可在实际居住地申请迁入居民常住户口。
经批准来我市定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华侨和台湾同胞,可以在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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