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落户】欢迎您!深圳、广州、东莞等入户办理

公租房安居房

您现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公租房安居房

深圳公租房申请条件

发表时间:2024-12-01 12:37:25热度:428

2024年深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1.社保条件:

申请人需在深圳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退休人员除外。

申请人参加深圳市社会保险累计缴纳三年以上,对于特殊家庭或有三个以上子女的家庭(至少有一个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不受社保累计缴纳时间限制。

2.户籍条件:

主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具有深圳市户籍,但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无论是否具有深圳户籍都应列为共同申请人。配偶不具有深圳户籍且不持有有效居住证的,不享受配租面积,但现役军人或年满六十周岁的除外。

3.住房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未正在深圳市享受住房保障优惠政策,但承租社会主体出租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或因家庭人口增加需要提高配租面积标准的除外。

有房的不能申请深圳公租房

4.收入财产限制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需符合深圳市规定的限额标准。具体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5.年龄要求:

申请人在提出轮候申请之日(含当日)需年满18周岁。

满足以上条件的居民才有资格申请深圳公租房,并且如果是有家庭的,则必须以家庭为单位申请。